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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编号:2021-060),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6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公司承诺的回购区间金额,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21-065)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56)

  2、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4月7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879,158股,占公司截止2022年8月31日总股本的2.0091%,最高成交价为9.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7元/股,成交总金额203,969,029.62元(含交易费)。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财务、 经

  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3,315,500股的25%(即15,828,8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24,879,158股,该等股份将用于后续公司择机推出的股权激励等事项。如果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出现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情形,则已回购股份存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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