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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2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逢光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秀杰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4人。董事长叶逢光、董事陆潇波及独立董事胡天龙、董关木、孙健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富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2、3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海涛、赵海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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