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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B2幢二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罗卫国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史东伟先生、曾学周先生、李松先生、李德伦先生、包满珠先生、李元平先生、周薇女士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吴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财务总监孙卫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孟卓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3、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11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1、2、3、4、6、7、8、10、11项关联股东罗卫国和史东伟已回避表决;议案1-11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德志、吴浩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就本次会议第1、2、3、4、6、7、8、10、11项议案,关联股东已依规回避表决,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依规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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