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1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晶存储”)分别于2022年3月13日、3月17日、3月23日、4月18日、6月5日、7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34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38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40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划扣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50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74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88号),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披露。

  上述问询函下发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但由于上述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补充、完善,期间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延期并披露了相关的进展情况,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及违规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2022年3月25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2年3月30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5月18日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2年4月2日、4月12日、4月19日、4月26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27、2022-029、2022-032、2022-048、2022-052、2022-057、2022-062、2022-065、2022-072、2022-076、2022-083、2022-088、2022-091)、2022年7月18日、7月23日、8月1日、8月8日、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2022-100、2022-105、2022-106、2022-108、2022-110、2022-112),上述问询函回复日期延期至2022年9月3日。

  截至目前,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的各项落实工作仍在开展过程当中,由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核查需要较多外部单位配合,部分资料尚未获取,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当中,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继续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组织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将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延期回复期间如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120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董事、高管增持

  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根据《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公司采取由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合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增持主体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且不超过增持主体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3.48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8.71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2年9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8,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3%,累计增持金额58.18万元,占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69.69%。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因受目前债务原因影响,未能筹集增持股份所需资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其他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均已达到其应当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金额。

  ●因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该股价稳定方案自第91日(即2022年9月5日)起,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

  截至2022年6月2日,公司需履行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分别为:董事长郑穆先生、董事罗铁威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女士、副总经理谢志坚先生、副总经理焦仕志先生、副总经理魏强先生、副总经理武卓女士。

  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分别通过紫辰投资、紫晖投资持有公司股权,并通过协议明确了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拥有公司的控制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前的持股情况

  

  (三)在本次《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A股股价。

  (二)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三)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四)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前述8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且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3.48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8.71万元。

  (五)增持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发布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六)增持实施期限:自2022年6月6日起90天内。

  (七)增持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2年9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8,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3%,累计增持金额58.18万元,占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83.48万元)的69.69%。

  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因受目前债务原因影响,未能筹集增持股份所需资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其他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均已达到其应当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金额。各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列示如下:

  

  增持主体在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注:本公告如涉及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严格遵守承诺,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因受目前债务原因影响,未能筹集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按照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增持,后续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将积极筹集资金,按照相关承诺在下一个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期限内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增持股份义务;同时,根据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所述:“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公司将按照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需履行的稳定股价措施增持股份的下限金额(合计28.78万元)暂缓发放其薪酬,直至其履行完相关增持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121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6月6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根据《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公司采取由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2022年9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后,因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该股价稳定方案自第91日(即2022年9月5日)起,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且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即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3.48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8.71万元。

  ●若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超过相关责任主体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发布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8.2288元/股)(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增持实施期限:2022年9月5日起90个自然日内。

  一、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2022年9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后,因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该股价稳定方案自第91日(即2022年9月5日)起由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

  (一)增持主体(稳定股价措施责任主体)

  公司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采取由上述人员增持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实施结果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A股股价。

  2、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4、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前述8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且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3.48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8.71万元。(若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超过相关责任主体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增持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发布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8.2288元/股)(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6、增持实施期限:2022年9月5日起90个自然日内。

  7、增持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属于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出售上述增持股份。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有、转让本次增持股份,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3、本次稳定股价措施采取的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本公告披露的稳定股价实施期满后,若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实施期满后次一交易日自动重新生效,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根据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所述:“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

  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触发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的情形。

  4、若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超过相关责任主体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119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

  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补充披露并于2022年5月13日之前回复。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公司、相关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但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6月11日、2022年6月18日、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3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2022-058、2022-061、2022-066、2022-073、2022-077、2022-082、2022-089、2022-092、2022-095、2022-101)、2022年8月1日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2022年8月8日、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2022-109、2022-111、2022-113),《问询函》的回复披露日期延期至2022年9月3日前。

  延期期间,公司组织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继续补充、完善,故公司再次延期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预计将于2022年9月10日之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