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2-049
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17.1646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战略”)及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价值”)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9月8日期间,由于大宗交易减持、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自最近一次披露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2年7月9日】以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减少超过1%。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17.1646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最近一次披露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2年7月9日】以来股东股份减少情况
注:1、减持股份来源: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2019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8日上市流通,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68,099.5306万股增加至68,344.3306万股。2022年8月12日、9月7日减持比例以当时总股本68,099.5306万股为基数计算,2022年9月8日减持比例以现时总股本68,344.3306万股为基数计算。
3、自最近一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4.0001%。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17.1646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华业战略、华业价值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备查文件
1、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
2、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日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武汉凡谷
股票代码: 002194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低于5%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九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2、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由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3820)受托管理,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昊先生。因此,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武汉凡谷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因下列原因导致其持有武汉凡谷股份的比例低于5.0000%:
1、基于基金资金使用的需要,华业战略、华业价值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武汉凡谷股份。
2、武汉凡谷于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武汉凡谷总股本减少,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有武汉凡谷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3、武汉凡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8日上市流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于武汉凡谷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武汉凡谷总股本增加,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有武汉凡谷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武汉凡谷股份的计划安排。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武汉凡谷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比例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价值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价值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武汉凡谷于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武汉凡谷总股本由681,080,306股减少至 680,995,306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股比例合计被动增加0.0011%;
[注2]:武汉凡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8日上市流通,本次行权后,武汉凡谷总股本由680,995,306股增加至683,443,306股;本次行权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018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武汉凡谷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声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3888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9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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