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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2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

  ●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8,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97.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0,112.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125,4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2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五星铝业担保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五星铝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 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五星铝业

  公司名称: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1日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周贤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宽幅铝箔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钎焊铝箔;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五星铝业总资产为240,729.75万元,净资产82,638.38万元,总负债158,091.3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408,413.75万元,净利润12,153.7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五星铝业担保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五星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五星铝业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五星铝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74,756.94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4,756.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1%。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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