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余亦坤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段佩璋先生、张霞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衍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议案2.02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162.7042%系累积投票所致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01未通过,原因系汪和俊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的原因,于2022年9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放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详见公司公告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放弃提名及临时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爽、胡雯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6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亭环路225弄112号白玉兰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9日

  至2022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2022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人:周衍伟、孙贤龙

  5、联系电话:021-58823977 电子邮箱:longyuntzz@obm.com.cn

  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楼 邮编:200120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场所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