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127,343,302股已回购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7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3,395,781,424股变更为3,268,438,122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2年9月14日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及2022年7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回购的127,343,302股股份。2022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2-060号),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25,468,361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上限为50,936,721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790.38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2021年5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0,93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回购的最高价格为2.22元/股,回购的最低价格为1.63元/股,回购均价为1.98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1,113,869.3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数量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25,468,361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上限为50,936,721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5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4,516.96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2021年9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0,936,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回购的最高价格为2.03元/股,回购的最低价格为1.75元/股,回购均价为1.86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4,845,808.5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数量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25,468,361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上限为50,936,721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5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4,516.96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2022年6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46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回购的最高价格为2.03元/股,回购的最低价格为2.03元/股,回购均价为1.9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505,033.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数量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及2022年7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原计划用于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自2021年5月完成首次回购股份计划以来,公司持续研究上述回购股份用途的实施可行性,并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将不实际实施上述回购股份的计划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同意公司将已回购的全部 127,343,302股股份进行注销,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3,395,781,424股变更为3,268,438,12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395,781,424元变更为人民币3,268,438,1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59号)及《香江控股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2-060号)。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披露了香江控股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2-060号),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于2022年9月11日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95,781,424股变更为 3,268,438,122股。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8.890%提高至40.405%。具体股份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相关注销事宜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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