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84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9月13日上午10:3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2022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用于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2.70亿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临086《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申报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项目,公司有三个项目入围,项目一: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申报额度1.9531亿元,期限14年(含宽限期2年),固定利率3.16%,信用结构免担保。项目二: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号热网首站配套二期扩建工程,申报额度0.1258亿元,期限15年(含宽限期2年),固定利率3.3%,信用结构免担保。项目三:天富南热电厂及配套城市热网综合能效提升技改项目,申报额度0.1500亿元,期限5年,固定利率3.09%,由石河子市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以上项目借款由天富集团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
同意公司就上述项目与天富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共计不超过2.2289亿元,借款利率、借款期限以天富集团与银行实际签署时的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为准,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述借款无需公司担保或抵押。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18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6.25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具体如下:
3.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不超过2.05亿元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不超过2.05亿元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新疆银行不超过1.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2亿元提供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临087《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临085《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8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9月13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2022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用于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2.7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临086《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申报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项目,公司有三个项目入围,项目一: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申报额度1.9531亿元,期限14年(含宽限期2年),固定利率3.16%,信用结构免担保。项目二: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号热网首站配套二期扩建工程,申报额度0.1258亿元,期限15年(含宽限期2年),固定利率3.3%,信用结构免担保。项目三:天富南热电厂及配套城市热网综合能效提升技改项目,申报额度0.1500亿元,期限5年,固定利率3.09%,由石河子市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以上项目借款由天富集团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
同意公司就上述项目与天富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共计不超过2.2289亿元,借款利率、借款期限以天富集团与银行实际签署时的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为准,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述借款无需公司担保或抵押。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18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6.25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具体如下:
3.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不超过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不超过2.05亿元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不超过2.05亿元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新疆银行不超过1.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2亿元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临087《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临085《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8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继续加强“新冠”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9日 11点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9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2022年9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 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真:0993-2904371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8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
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6.25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5,8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14,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年内天富集团业务拓展,资金需求较大,天富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前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6.25亿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富集团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0%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不超过1.5亿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就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不超过1.5亿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公司就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2亿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 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4、公司就天富集团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超过2.05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的确定。
天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分别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其长期为本公司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此次公司向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部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股东进行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5,8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020%;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296%;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2%;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14,8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1602%。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8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能光伏”)。
● 本次担保金额:为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绿能光伏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2.70亿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5,800万元,其中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共计6亿元的担保,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新增5亿元的担保,向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新增1亿元的担保。
为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2022年度向全资子公司绿能光伏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用于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2.70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21号10719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景云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绿能光伏成立于2022年3月4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8,915,945.73元,净资产9,995,586.41元,实现净利润-4,413.59元。
三、计划担保情况
公司2022年度计划向全资子公司绿能光伏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2.70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绿能光伏的运营发展,保证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各项工程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对绿能光伏提供新增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同意公司向绿能光伏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绿能光伏提供的新增担保合法可行,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5,8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020%;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296%;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2%;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14,8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1602%。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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