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投资购置二艘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拟投资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拓宽业务经营范围,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的实施。
独立董事签字:
周 友 梅 王 学 锋 刘 蓉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布局危化品国际运输业务,拓展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公司或筹备设立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香港金海海运有限公司(King High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购置其名下的船名为“King Tank”及“King Bay”两艘外贸化学品船舶100%所有权,交易价格为1,100万美元/艘,合计交易总价款为2,200万美元。本次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买卖协议签署、船舶交接、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全部与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相关的事宜。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购置二艘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金海海运有限公司(King High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日期:2021年3月3日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10号荷李活商业中心1318-19室
业务范围:船舶运输,租赁,管理,代理,船员派遣,国际贸易,货运代理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King Tank”轮基本情况
船舶名称:King Tank 船舶类型: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IMO号:9466910 船级社:RINA(意大利船级社)
建造时间:2022年 总吨/净吨:5206/2212
船旗国:Marshall Islands 注册登记地:Majuro
建造厂家: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King Bay”轮基本情况
船舶名称:King Bay 船舶类型: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IMO号:9466532 船级社:RINA(意大利船级社)
建造时间:2021年 总吨/净吨:5206/2212
船旗国:Marshall Islands 注册登记地:Majuro
建造厂家: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
(三)权属状况
出卖人保证标的船舶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权利,不存在标的船舶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船舶,参照国际散装化学品船/油船的市场行情,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单艘船舶价格为1,100万美元。
五、拟签署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King Tank” 轮
1、合同主体
卖方:香港金海海运有限公司(King High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
买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或香港全资子公司)
2、购买价格:船舶购买价格为1,100万美元。
3、保证金: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3个银行日支付5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4、付款:买方自交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0%的购船款。
5、交船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之间在中国港口交船。
6、债务负担:卖方保证该船舶在交船当时,没有任何租船合同负担、抵押、船舶优先权或其它无论任何形式的债务,以及没有受到港口国或其它行政机关的滞留。卖方特此承诺赔偿给买方该船舶在交接之前产生的任何索赔请求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买方违约:如买方未按照第3条的规定存入保证金,卖方有权取消本协议,并且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以及连同利息在内的一切费用。如买方未按照第4条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取消本协议。在此情况下,保证金连同利息收益,若有,应该归属并释放给卖方。若该保证金不能弥补卖方的损失,卖方亦有权要求进一步赔偿他们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连同利息在内的一切费用。
8、卖方违约:如卖方未按照第5条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标的船舶,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买方解除本协议,保证金及其利息收益,应立即返还给买方。如卖方未按照第5条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船舶,或没有准备就绪使船舶处于有效完成法律转让的状态,卖方应该全部赔偿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和一切费用以及利息。
9、法律和仲裁:本协议受香港法律的管辖并以此地方法律进行解释,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给香港进行裁决,并受当地适当的程序约束。
(二)交易标的“King Bay” 轮
1、合同主体
卖方:香港金海海运有限公司(King High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
买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或香港全资子公司)
2、购买价格:船舶购买价格为1,100万美元。
3、保证金: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3个银行日支付5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4、付款:买方自交船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0%的购船款。
5、交船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之间在中国港口交船。
6、债务负担:卖方保证该船舶在交船当时,没有任何租船合同负担、抵押、船舶优先权或其它无论任何形式的债务,以及没有受到港口国或其它行政机关的滞留。卖方特此承诺赔偿给买方该船舶在交接之前产生的任何索赔请求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买方违约:如买方未按照第3条的规定存入保证金,卖方有权取消本协议,并且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以及连同利息在内的一切费用。如买方未按照第4条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取消本协议。在此情况下,保证金连同利息收益,若有,应该归属并释放给卖方。若该保证金不能弥补卖方的损失,卖方亦有权要求进一步赔偿他们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连同利息在内的一切费用。
8、卖方违约:如卖方未按照第5条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标的船舶,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买方解除本协议,保证金及其利息收益,应立即返还给买方。如卖方未按照第5条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船舶,或没有准备就绪使船舶处于有效完成法律转让的状态,卖方应该全部赔偿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和一切费用以及利息。
9、法律和仲裁:本协议受香港法律的管辖并以此地方法律进行解释,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给香港进行裁决,并受当地适当的程序约束。
六、购置船舶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或香港全资子公司)本次拟投资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是为满足开展国际危险品运输业务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本次拟购置船舶有利于推动公司国际运输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有利于协调国内船舶运输业务与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平衡发展,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船舶的交易价格,参照国际散装化学品船/油船的市场行情,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船舶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购置二艘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议案》。
为布局危化品国际运输业务,拓展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公司或筹备设立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香港金海海运有限公司(King High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购置其名下的船名为“King Tank”及“King Bay”两艘外贸化学品船舶100%所有权,交易价格为1,100万美元/艘,合计交易总价款为2,200万美元。本次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买卖协议签署、船舶交接、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全部与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相关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购置二艘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议案》。
为布局危化品国际运输业务,拓展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公司或筹备设立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香港金海海运有限公司(King High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购置其名下的船名为“King Tank”及“King Bay”两艘外贸化学品船舶100%所有权,交易价格为1,100万美元/艘,合计交易总价款为2,200万美元。本次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买卖协议签署、船舶交接、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全部与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相关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购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