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9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其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后续无人化装备发展的持续性投入,加快军用新材料、军用新能源等军工装备新业务的发展,并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和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生”)决定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共计不超过91,500.00万元,其中对泰豪军工拟增资金额不超过72,672.12万元,对上海红生拟增资金额不超过18,827.88万元,公司均放弃增资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泰豪军工、上海红生的持股比例不低于73.96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事项暂未签署正式协议,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35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
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和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生”、泰豪军工及上海红生合称“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决定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共计不超过91,500.00万元,其中对泰豪军工拟增资金额不超过72,672.12万元,对上海红生拟增资金额不超过18,827.88万元,公司均放弃增资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泰豪军工、上海红生的持股比例不低于73.9687%。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目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后续无人化装备发展的持续性投入,加快军用新材料、军用新能源等军工装备新业务的发展,并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军工、上海红生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不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增资。
本次交易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2]第420号、浙联评报字[2022]第421号),泰豪军工、上海红生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分别为206,000.00万元、53,42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增资前泰豪军工、上海红生的整体估值分别为206,500.00万元、53,500.00万元。
本次交易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拟合计对目标公司增资不超过91,500.00万元,其中对泰豪军工拟增资金额不超过72,672.12万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17,596.15万元,剩余55,075.97万元计入泰豪军工资本公积),上海红生拟增资金额不超过18,827.88万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1,759.62万元,剩余17,068.26万元计入上海红生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泰豪军工、上海红生的持股比例不低于73.9687%,其余股权由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所持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其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事项暂未签署正式协议,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四)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1:
名称: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发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EWB52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2-701A
执行事务合伙人: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4,320万元
成立日期:2018-09-28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
航发基金主要从事军民融合等高科技领域股权投资等业务,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航发基金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方2:
名称: 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互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87751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2幢第29-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10-31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股东情况:
中新互联主营股权投资、并购等业务,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中新互联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方3:
名称: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榆煤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93MA70AEC25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能大厦1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榆林市煤炭转化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01-16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仅限自有资金)、项目运营与管理、子基金管理。
股东情况:
榆煤基金主要从事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造等领域股权投资业务,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榆煤基金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方4:
名称:共青城泰创天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泰创天悦”或“员工持股平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BTLYMD7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霍茜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07-05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共青城泰创天悦成立于2022年7月,为泰豪军工和上海红生管理层及骨干人员等为本次增资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泰创天悦普通合伙人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监高等重要职务,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共青城泰创天悦成立不足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航发基金、中新互联、榆煤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1:
名称: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75852014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5-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装箱、箱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泰豪军工目前经营良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本次交易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2:
名称: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697268436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678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潘红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11-2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一般项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通信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光学仪器、光通信设备、电源设备、电机及成套设备、机械电气设备、制冷设备、风机、导航仪器、测绘仪器、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红生目前经营良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本次交易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交易事项由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泰豪军工、上海红生进行了审计,对泰豪军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标号为大信审字[2022]第6-00024号、大信审字[2022]第6-00090号审计报告,对上海红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标号为大信审字[2022]第6-00025号、大信审字[2022]第6-00089号审计报告。
泰豪军工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上海红生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泰豪军工及上海红生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2]第420号、浙联评报字[2022]第421号)。
(1)评估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本次评估目的是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可以可靠地估计,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结构和主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结合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特殊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度极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在对两种方法得出的测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均以收益法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评估结论
1)泰豪军工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总资产账面价值127,196.32万元,评估值242,711.43万元,评估增值115,515.11万元,增值率90.82 %;总负债账面价值67,604.16万元,评估值67,604.16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59,592.15万元,评估值175,107.27万元,评估增值115,515.11万元,增值率193.84%。
②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泰豪军工合并口径下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为91,196.95万元,评估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206,000.00万元(取整),评估增值114,803.05万元,增值率125.88%。
③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测算结果的差异如下: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6,000.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75,107.27万元,高30,892.73万元,高17.64%。
资产基础法仅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无法准确地进行量化企业以上经营优势的价值,而收益法评估中结合评估对象行业发展、收入类型、市场需求等因素变化对未来获利能力的影响,能够更合理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且投资者更看重的是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相对资产基础法而言,收益法能够更加充分、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价值。
基于以上因素,本次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泰豪军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06,000.00万元。
2)上海红生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总资产账面价值18,207.88万元,评估值19,946.50万元,评估增值1,738.62万元,增值率9.55%;总负债账面价值3,685.43万元,评估值3,685.76万元,评估增值0.33万元,增值率0.01%;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4,522.45万元,评估值16,260.74万元,评估增值1,738.28万元,增值率11.97%。
②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上海红生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4,522.45万元,评估值为53,420.00万元,评估增值38,897.55万元,增值率267.84%。
③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测算结果的差异如下: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53,420.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6,260.74万元,高37,159.26万元,高228.52%。
资产基础法仅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无法准确地进行量化企业以上经营优势的价值,而收益法评估中结合评估对象行业发展、收入类型、市场需求等因素变化对未来获利能力的影响,能够更合理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且投资者更看重的是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相对资产基础法而言,收益法能够更加充分、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价值。
基于以上因素,本次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上海红生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53,420.00万元。
五、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交易中,战略投资者拟共计投资不超过90,000.00万元,其中航发基金拟投资50,000.00万元(其中向泰豪军工增资不超过39,711.54万元,向上海红生增资不超过10,288.46万元),中新互联拟投资30,000.00万元(其中向泰豪军工增资不超过23,826.92万元,向上海红生增资不超过6,173.08万元),榆煤基金拟投资10,000.00万元(其中向泰豪军工增资不超过7,942.31万元,向上海红生增资不超过2,057.69万元)。员工持股平台拟投资不超过1,500.00万元(其中向泰豪军工增资不超过1,191.35万元,向上海红生增资不超过308.65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前后,泰豪军工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前后,上海红生股权结构如下: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泰豪军工、上海红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六、增资协议主要内容(拟)
(一)协议主体
标的公司一:泰豪军工
标的公司二:上海红生
增资方一: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增资方二: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
增资方三: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方四:共青城泰创天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交易价格与付款方式
本次交易价格基于泰豪军工和上海红生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以及泰豪军工和上海红生目前所处行业情况、自身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团队实力及未来业绩预期等,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增资前泰豪军工、上海红生的整体估值分别为206,500.00万元、53,500.00万元。
本次增资由增资方共向泰豪军工增资72,672.12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7,596.15万元,剩余55,075.96万元计入泰豪军工资本公积;共向上海红生增资18,827.88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759.62万元,剩余17,068.26万元计入上海红生资本公积。
增资方应在满足付款条件后将其应支付的增资款以现金方式全部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账户,目标公司在收到增资款后配合增资方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回购权
在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本次增资方购买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且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24个月内启动前述事项并在48个月内完成收购。
在泰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完成前,且增资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增资方随时有权要求目标公司和/或泰豪科技回购和/或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a)截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24个月满,泰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仍未启动,或,泰豪科技截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48个月满仍未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b)增资方未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48个月内通过除泰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c)标的公司因任何原因无法继续开展主营业务;
回购价格为以下两种计算方式所得的较高者,以现金方式支付:(a)增资方届时要求回购的股权对应的增资方增资款加上投资年限内按照【8%的年单利】计算的固定回报(该等投资年限的计算方式为自增资方支付全部增资款之日起至回购价格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的连续期间的具体公历日天数除以365所得的数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减去增资方在投资年限内已经获得的分红;或(b)增资方发出回购通知前一个月末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届时要求回购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四)同业竞争
标的公司承诺,且促使标的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承诺,只要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是任何标的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其应当投入其大部分时间、精力、技能及努力以发展标的公司的业务;在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是任何标的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的期间,以及不再是任何标的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之后的两(2)年内,其不得从事任何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在与上述业务相竞争的实体中担任董事、高管、雇员、合伙人、投资者、股东、代理等职务。
七、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促进公司军工装备业务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军工装备业务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完成后,泰豪军工、上海红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公司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受相关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运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资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泰豪军工《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6-00024号、大信审字[2022]第6-00090号)、《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2]第420号)
3、上海红生《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6-00025号、大信审字[2022]第6-00089号)、《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2]第421号)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9幢1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
至2022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已经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9幢1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王琦
电话:(021)68790276传真:(0791)68790276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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