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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并购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蔡江瑞、俞国祥、胡永强、陈浙、徐华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并购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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