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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14:5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小武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0,843,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0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0,738,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78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330,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6%。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69,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1%;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55,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4%;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4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2%;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9%;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69,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1%;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55,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4%;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69,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1%;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0,255,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4%;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4%;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瑾、吴旨印列席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易点天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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