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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4日以电子通讯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2800万张,280万手。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5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兴发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兴发集团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51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518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08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4日以电子通讯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2800万张,280万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5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兴发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兴发集团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51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518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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