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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公司212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89,182,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3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3,708,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8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5,473,8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1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077,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3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8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695,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52%。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揭阳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8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77,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8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77,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8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77,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8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77,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75,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70,9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75,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70,9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6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3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查询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计45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闲置资金投资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已签订《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的承诺函》,承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依据公开信息,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凯美特气股票价值投资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上述股票账户买卖凯美特气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大事项不存在关系,本人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凯美特气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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