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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35,8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在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提供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调整至人民币30,000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该协议是对上述《保证合同》的补充,在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前海佛燃758,6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其在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提供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由《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约定的人民币30,000万元整调整至50,000万元整。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47,443.42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67,443.42万元,前海佛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38,600万元。针对本次担保,前海佛燃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厦2105

  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294.97万元,负债总额50,802.69万元,净资产13,492.2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2,438.43万元,利润总额12,588.59万元,净利润9,431.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65,982.99万元,负债总额为52,393.07万元,净资产为13,589.92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225,522.51万元,利润总额为10,796.85万元,净利润为8,597.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50,000万元以及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等费用,两项金额之和。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89,815.25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129,751.1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9.09%;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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