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证券公司主承销商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2〕155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公司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育,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在切实尽职履责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业务创新能力,促进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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