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充分讨论,对《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形成《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因董事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审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议案。
经公司充分讨论,对《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内容的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的修订
修订前: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31元/A股。”
修订后: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31元/A股。”
二、对第七章的修订
修订前: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A股31.31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股A股31.31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股票的权利。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A股30.679元;
(二)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A股31.303元。”
修订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A股31.31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股A股31.31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股票的权利。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A股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A股30.679元;
(二)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A股31.303元。
三、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A股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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