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第五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决定选举胡绍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0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第五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决定选举胡绍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绍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胡绍安,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国管理科学院商学院特聘教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香港主板公司首控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兼首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中际育才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胡绍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胡绍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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