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因资产规划需要,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峰水泥”)控股股东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控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向自然人俞孟琼、俞聪转让其持有的上峰水泥股份共计19,503,714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本次受让方俞孟琼、俞聪与公司控股股东上峰控股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内部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上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仍持有公司32.97%的股权。
一、本次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峰控股出具的《关于上峰控股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因资产规划需要,上峰控股分别与俞孟琼、俞聪进行了大宗交易,其中,向俞孟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751,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向俞聪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751,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转让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峰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俞锋先生。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下河村
法定代表人:俞锋
注册资本:13,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36878975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矿粉、矿渣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结构:
2、受让方基本情况
俞孟琼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俞锋的女儿,俞聪为公司董事俞小峰的女儿,俞锋与俞小峰为兄妹关系,上峰控股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与俞孟琼、俞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系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具体实施情况
本次内部转让后,上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1,479,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
1、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股份来源:本次转让股份共计19,503,714股,其中,15,833,659股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3,670,055股为上峰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
3、本次内部转让前后上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四、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为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内部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转让股份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上峰控股出具的《关于上峰控股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
2、上峰控股与俞孟琼、俞聪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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