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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5,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833,9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77892),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9月29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电魂网络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建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638.7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3%;本次股份质押延期后,胡建平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42.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9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 %。

  一、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建平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通知,具体如下:

  1、股份质押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胡建平先生本次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是对其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

  2、胡建平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其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质押期限内,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胡建平先生将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3、胡建平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其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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