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汝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65名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共计1,516,7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52%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公司OA系统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年7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87名激励对象授予3,164,5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7元/股。
7、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公司解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上述12人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拟对上述12人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6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唐见波等10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69,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7元/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387名,其中1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2,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获授的合计69,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69,000股限制性股票不纳入本次解除限售的范围,公司将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50%。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9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9月23日届满。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8月13日
2、登记日:2021年9月24日
3、解除限售数量:1,516,750股
4、解除限售人数:365名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剔除了已回购注销的6.2万股限制性股票,和待回购注销的10名不具备激励资格员工合计持有的6.9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实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参与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具备申请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其满足《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65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后续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大业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和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并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的手续,同时公司应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0日
至2022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 30-2:00 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辛兴镇大业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电话:0536-6528805
传真:0536-6112898
邮编:262218
联系人:牛海平、张岚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9,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17元/股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公司OA系统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年7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87名激励对象授予3,164,5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7元/股。
7、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公司解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上述12人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拟对上述12人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6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唐见波等10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6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7元/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依据及回购数量、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公司提供的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10人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该等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十五、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时,原则上,回购价格即授予价格,但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情况时,公司应按《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17元。自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至本次回购注销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
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每股4.17元。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69,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9,000股。股本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带领全体员工努力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竭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山东大业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10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大业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按照《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的手续,同时公司应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唐见波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10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00号)批准,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5年,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4年5月8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业转债”累计转股数为405股。
因上述两项原因,公司总股本将由28,988.0691万股变更至28981.2096万股,注册资本由28,988.0691万元变更至28981.2096万元。公司需根据回购注销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大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大业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 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新兴路6999号大业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9月27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牛海平、张岚
4、联系电话:0536-6528805
5、邮编:262218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9月26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000股限制性股票。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00号)批准,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5年,转股期起止日期:2019年11月15日至2024年5月8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业转债”累计转股数为405股。
综上原因,公司总股本由28,988.0691万股变更至28,981.2096万股,注册资本由28,988.0691万元变更至28,981.2096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603278 股票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13535 债券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洪霞、王金武、王金魁、窦万明属于激励计划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郑洪霞、王金武、王金魁、窦万明属于激励计划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70)。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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