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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2年9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需依据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进行调整,即调整前的回购价格P0为1.535元/股,每股的派息额V为0.1元/股;经计算,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为1.435元/股,计算过程:P=1.535-0.1=1.435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000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435元/股,回购金额为43,0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嘉益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风能”)、鸡东县嘉元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风能”)、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嘉泽”)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智慧运营运维园区项目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项目,上述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共计约135,000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暨相关合作事项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三级全资子公司嘉益风能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13,000万元2022年度授信额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嘉元风能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15,000万元2022年度授信额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23,500万元2022年度授信额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前述全资子公司嘉益风能、嘉元风能、柳州嘉泽新增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在建工程抵押,由其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5,7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增资5,700万元,用于前述第(五)项议案所述的产业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鸡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7,3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鸡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7,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中:3,400万元用于该公司向其二级全资子公司嘉益风能增资进行前述第(五)项议案所述的产业园项目建设;3,900万元用于该公司向其二级全资子公司嘉元风能增资进行前述第(五)项议案所述的产业园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项至第九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2-08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于2022年9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暨相关合作事项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5,7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鸡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7,3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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