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7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利恒”)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86,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57%;股东许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6,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21%;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于2022年4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平潭利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9,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许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6,624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621%,且在任意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分别收到平潭利恒和许琳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实施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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