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771,809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9月27日。
一、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0年10月,在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广东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有限”)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广东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与该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希荻有限与员工签订《期权授予协议》。
2021年,鉴于希荻有限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所授予员工的期权数量单位由注册资本额转变为股数,员工所持有的期权所对应的股权比例不变,公司沿用《广东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制定并实施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与员工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合计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3,556.28万份股票期权,有效期为10年。自公司首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激励对象期权之日起计算。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及 93 名激励对象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发布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希荻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480,27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0,010,000 股变更为401,490,270股。
2022年7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希荻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3,044,935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7月9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1,490,270 股变更为404,535,205股。
二、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 本次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人数共18人。
(四) 本次行权后剩余股票期权情况
三、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 年9月27日。
(二)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71,809股。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杨松楠参与本次行权为100,000股,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转让时须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其他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行权的671,809股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上述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四) 本次行权股本变动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9月 13 日出具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行权增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7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 年8 月 31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2022年6月1日至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共有18人实际行权,行权股数为771,809股,共计收到投资款 4,629,687.21元。本次行权后增加股本人民币 771,80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857,878.21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5,307,014.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405,307,014.00元。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 4,629,687.21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71,809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9%,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4,535,205股变更为405,307,014股。本次行权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公告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为404,535,205股,公司于2022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56元,每股净资产为4.36元;基于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405,307,014股,公司2022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56元,每股净资产为4.35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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