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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海核,证券代码:002366)于2022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2022年9月8日发布《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三)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六)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七)经自查和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因烟台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本案由莱山区法院审理,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8月19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四)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2019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五)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重整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目前子公司重整方案尚未确定;前述重整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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