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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与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40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7日

  至2022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公司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投票权。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的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6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2年10月16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3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2日期间(9:00-11:30,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益兵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吴益兵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吴益兵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9月28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2日期间(9:00-11:3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收件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陈宇飞。

  指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联系电话:0592-3668275

  传真: 0592-366827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委托,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委托。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益兵

  2022年9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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