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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6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11:00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2年9月24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雪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209.5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72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7日

  至2022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和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10月13日、10月14日(上午 8:00~11:30,下午13: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电话:0573-83821079

  传 真:0573-83589015

  联 系 人:沈李思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69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票网下登记手续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80,000,000元增加至95,089,743元。

  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95,089,743元增加至95,417,203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票网下登记手续,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21日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000元变更为95,417,203元,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70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尔德”)于 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截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209.5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4,328,856.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9,271,143.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7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19]230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469,271,143.44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1,985,743.44元。截至2022年 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注:项目1、项目2、项目3和项目4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5和项目7均由公司实施,项目6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西波尔钻石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2019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093,143.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2019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四)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五)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六)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5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七)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八)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面积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九)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十)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十一)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和“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6,532.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为公司自主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十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达到结项要求,为公司自主结项且尚有节余超募资金876.21万元存放在超募资金账户中。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截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209.5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198.5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9.55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5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剩余超募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拟办理销户手续,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209.5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沃尔德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71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

  ●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金泉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借款,公司为鑫金泉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鑫金泉融资借款提供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9月28日,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鑫金泉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借款,公司拟为鑫金泉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担保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鑫金泉融资借款提供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78556244

  2、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4日

  3、法定代表人:张苏来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茜坑新村佰公坳工业区70号101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钻石刀具、单晶钻石刀具、聚晶钻石刀具、金刚石刀具、立方氮化硼刀具、陶瓷刀具、硬质合金刀具、高速钢刀具、夹具、治具、金刚石磨头、刀轮、砂轮、金刚石原料、数控刀柄、刀盘、刀片等及五金的研发设计、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钻石刀具、单晶钻石刀具、聚晶钻石刀具、金刚石刀具、立方氮化硼刀具、陶瓷刀具、硬质合金刀具、高速钢刀具、夹具、治具、金刚石磨头、刀轮、砂轮、金刚石原料、数控刀柄、刀盘、刀片等及五金的生产、加工、修磨;数控设备的加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鑫金泉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措施等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董事会批准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协议,最终是否签署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拓宽鑫金泉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本次为鑫金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定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鑫金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定发展。鑫金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7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37%。公司提供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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