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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9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董事会全体董事,本公司实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收回有效表决票8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经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和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施晓晖先生、莫秋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每位董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提出,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控股股东昆钢控股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龙超先生、和国忠先生、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每位董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提出,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7)。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树雄先生:男,白族,1969年5月出生,云南洱源人,大学文化,中国共产党员,自动控制工程师。2013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临沧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昆钢控股、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云南昆钢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昆钢推进用钢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昆钢组织及制度持续优化领导小组副组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昆钢控股党委委员、昆钢控股、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云南昆钢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昆钢推进用钢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昆钢控股、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南省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昆钢控股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国庆先生: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涟源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云南昆钢煤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贸易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兼任贸易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云南麒安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前:昆明宝象炭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推进组常务副组长;2021年11月至今,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海涛先生: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云南楚雄人,中国共产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炼钢高级工程师。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任云南华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云南华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任武昆股份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层正职),武昆股份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运营改善部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任昆钢控股运营改善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层正职);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任昆钢控股运营改善部总经理,其中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兼任昆钢控股智能制造办公室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昆钢控股运营改善部部长;2022年2月至今,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邹荣先生: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云南建水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武昆股份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昆钢控股生产制造中心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昆钢控股生产设备管理中心党委书记;2022年1月至今,任昆钢控股制造管理部部长;2022年2月至今,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施晓晖先生: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云南富源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煤焦化工高级工程师。2016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富源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云南昆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经营部副经理(正科级)。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8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推进工作组副组长。2022年8月至今,任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推进工作组副组长、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富源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董事。

  莫秋实先生: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重庆渝中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0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任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7月至2020年8月,任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任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超先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云南富源人,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先后担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金融学院院长。曾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两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云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和其他决策咨询课程10多项,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多次获得云南财经大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现担任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和国忠先生:男,纳西族,1967年8月出生,云南丽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云南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处长;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人事劳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企业改革办主任;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昆明至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临沧鑫圆褚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领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昆明至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云南临沧鑫圆褚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勇先生:男,汉族,1965 年 10 月出生,云南玉溪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正高级),注册会计师。杨勇先生多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主持过多家股份公司改制上市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主持或参与了数百户企业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历任云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主任、云南亚太会计总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天赢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所长;对公司、企业的财务运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同时,具有较为丰富的独立董事履职经验,曾担任云南白药集团股份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富滇银行外部监事和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云南天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4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9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监事会全体监事。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股东监事两名,职工监事一名。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杨庆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潘明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会议同意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每位监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提出,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庆标先生:男,白族,1970年7月出生,云南大理人,大学文化,中国共产党,机械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2019年9月,任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10月至今2022年8月,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潘明芳先生: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云南陆良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采矿高级工程师、工业经济师。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党委工作部部长;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2017年12月至今,任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人力资源部部长;云南天鸿化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优化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金融服务协议》明确制定金融服务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同时,明确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止2022年6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均存款余额为3,471.35万元,该金额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已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上述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中明确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同时,明确保证公司在昆钢财务公司资金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并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2022年6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均存款余额为3,471.35万元,该金额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娟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9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6月30日,昆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35,794.44万元,所有者权  益122,825.92万元。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667.05万元,利润总额5,962 万元,净利润4,471.5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经平等沟通,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原则

  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同意进行金融业务合作,甲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以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

  (三)金融服务内容:

  甲方在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1.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存款服务

  2.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2.2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乙方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除符合前述外,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甲方吸收其他昆钢公司成员单位同类同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在甲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乙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剔除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的50%,且乙方存放甲方的日均存款余额占甲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50%。

  3、信贷服务

  3.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银保监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协议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以365天计算)循环授信额度不超过乙方在甲方的日均存款余额,其中在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出票人必须为昆钢控股成员单位且在甲方有授信额度,乙方及其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昆钢公司成员单位可使用该贴现额度。

  3.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乙方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3.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4.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4.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双方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应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甲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涉及与商业银行系统直连的情况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以保证乙方资金安全;

  4、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指标规范运作,并应符合银保监会以及其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甲方须于出现以下事项时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将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根据监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或因内部管理需要向一方股东/管理机构/财务或法律顾问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根据上交所有关要求,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为乙方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乙方在甲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认定为甲方责任造成的资金损失,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对乙方造成的资金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昆明仲裁委员会提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在金融服务协议中,明确制定了金融服务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同时,明确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6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现提名龙超先生、和国忠先生、杨勇先生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龙超先生、和国忠先生、杨勇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杨勇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龙超、杨勇、和国忠,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提名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龙超、和国忠、杨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杨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超、和国忠、杨勇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7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公司第一会议室(安宁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后续还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 上午 8:30-11:30 和下午2:00-5:30

  2、现场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非自然人股东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李丽芬13619611695   彭建宇 13577051966

  联系电话:0871-68758679      传真:0871-68757603

  参会地址:云南煤业能源股份公司第一会议室(安宁市)

  邮编:650300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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