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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9.69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提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为武进担保就其为常州亿晶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而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由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融资渠道及综合融资成本等因素,经公司、常州亿晶、武进担保三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常州亿晶相关融资业务,公司也不再为该融资业务下产生的债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一、前次担保进展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委托江苏武进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出具分离式保函,担保金额为25,338,582.00元,公司为该保函下产生的债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由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融资渠道及综合融资成本等因素,经公司、常州亿晶、武进担保三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上述分离式保函,公司也不再为该保函下产生的债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以及控股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新增(不含到期续签)40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013、2022-025)。

  2022年9月29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于同日与远东租赁签订的租期12个月、租赁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三、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4、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整

  5、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亿晶光电

  被担保方:常州亿晶

  债权人:远东租赁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售后回租赁业务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租赁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金沙科技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上述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98%。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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