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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达 债务B包展期事项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2-04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锬潮”)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397,548,857.08元。

  ● 本次担保内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向公司提供的,对于公司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除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偿付信达资产的860,950,102.86元债务以外,剩余未偿付信达资产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B包)。信达资产同意对上述1,397,548,857.08元债务(债务B包)的处置周期进行展期,展期后上述债务的处置周期不超过2025年11月25日。

  按照信达资产的要求,厦门锬潮拟为上述合计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按照信达资产要求向信达资产收购上述全部或部分债权。厦门锬潮在承担上述担保后,信达资产及厦门锬潮要求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2022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向公司提供的,对于公司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淮南粤泰80%股权,持有淮南恒升2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淮南粤泰的股东权益为-27,783,364.12元,淮南恒升2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5,431,667.89元。经公司估算,上述提供担保股权的初步估值约为53,237,000元人民币左右。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MGG192;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66号宝业大厦1707之三;

  法定代表人:黄共镀;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年03月17日至2070年03月16日;

  经营范围:服装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鞋帽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文化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钟表、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弩);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互联网销售。

  厦门锬潮共2名自然人股东,黄共镀持有其95%的股份,王桂燕持有其5%的股份。

  厦门锬潮截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0,000,08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0,000,081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37,623.7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6,774.04元。

  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淮南恒升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自愿对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或相关债务人在《承诺函》(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向信达资产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自愿对《承诺函》项下标的资产包B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之前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应垫付的各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及因逾期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而产生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自《承诺函》项下标的资产包B首笔收购价款支付日计算满六年(如相关约定的处置期六年被认定无效或被有权方解除,则期限为三年)信达资产仍未与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的,本公司自愿对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应以不低于信达资产收购价款余额及相应重组宽限补偿金的价格收购标的资产包B的义务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自愿为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不履行以上收购义务产生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无条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自愿为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因不履行以上收购义务信达资产自行处置债权后,信达资产仍未回收的收购价格余款、相应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的差额无条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3.在信达资产与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承诺函》项下标的资产包B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后,本公司自愿对信达资产收购价款及相应重组宽限补偿金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4.本公司自愿对《承诺函》项下标的债权处置期满时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应按信达资产收购标的债权的收购价款余额及相应补偿金之和向信达资产收购债权的义务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自愿为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不履行以上收购义务产生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无条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自愿为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因不履行以上收购义务信达资产自行处置债权后,信达资产仍未回收的收购价格余款、相应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的差额无条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厦门锬潮的担保资产仅限于淮南粤泰及淮南恒升。且,本次担保的实质是厦门锬潮为公司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向信达资产收购上述全部或部分债权。而公司淮南两家公司就厦门锬潮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事项提供的相应反担保。因此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且有利于上市公司恢复流动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4,453,826.42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5,587,117.9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0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8,866,708.5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担保累计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2-047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信达债务A包债务重组展期的议案》;

  2020年4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与公司及相关各债权债务方签署《债务重组合同》,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 “远泰投资”)承接892,941,026.30元债务并与信达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锬潮”)受第三方委托承接信达资产部分债权合计为人民币3,618,793,803.32元(债务A包)并与信达资产进行债务重组。截至目前,上述重组债务剩余金额为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其中远泰投资剩余债务为人民币860,950,102.86元,厦门锬潮剩余应承担债务为人民币675,587,117.92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远泰投资向信达资产申请债务展期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债务重组展期有利于上市公司恢复流动性,有效缓解公司目前的债务问题,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各项运作的合规要求。

  二、《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至目前,远泰投资未偿付债务为人民币860,950,102.86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粤泰”)为远泰投资上述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以公司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61-235号、大塘街107-127号地段及129-143号地段房产项目(以下简称“雅鸣轩项目”)为远泰投资上述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远泰投资的担保是公司及远泰投资的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的担保事项,有利于上市公司恢复流动性,有效缓解公司目前的债务问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信达债务A包)》;

  截至目前,信达债务A包剩余金额为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其中远泰投资剩余债务为人民币860,950,102.86元,厦门锬潮剩余应承担债务为人民币675,587,117.92元。厦门锬潮拟为远泰投资上述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按照信达资产要求向信达资产收购远泰投资全部或部分债权。同时,信达资产及厦门锬潮要求淮南恒升及淮南粤泰为本次合计1,536,537,220.7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淮南恒升及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上述675,587,117.92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为厦门锬潮为上述合计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厦门锬潮的担保资产仅限于淮南粤泰及淮南恒升,厦门锬潮为上述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按照信达资产要求向信达资产收购远泰投资全部或部分债权。且,厦门锬潮的关联方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对厦门锬潮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上市公司恢复流动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信达债务B包)》;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除远泰股权未偿付信达资产的860,950,102.86元债务以外,剩余未偿付信达资产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B包)。信达资产同意对上述1,397,548,857.08元债务(债务B包)的处置周期进行展期,展期后上述债务的处置周期不超过2025年11月25日。

  按照信达资产的要求,厦门锬潮拟为上述合计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按照信达资产要求向信达资产收购上述全部或部分债权。厦门锬潮在承诺上述担保后,信达资产及厦门锬潮要求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向公司提供的,对于公司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厦门锬潮的担保资产仅限于淮南粤泰及淮南恒升。且,本次担保的实质是厦门锬潮为公司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向信达资产收购上述全部或部分债权。而公司淮南两家公司就厦门锬潮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事项提供的相应反担保。因此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且有利于上市公司恢复流动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议案如下:

  (一)、《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信达债务A包)》;

  (三)、《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信达债务B包)》。

  具体召开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2-044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达

  债务A包展期事项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 “远泰投资”)、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锬潮”)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536,537,220.78元。

  ● 本次担保内容:

  1、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恒升”)及控股公司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粤泰”)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远泰投资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61-235号、大塘街107-127号地段及129-143号地段房产项目(以下简称“雅鸣轩项目”)为远泰投资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3、淮南恒升及淮南粤泰为第三方厦门锬潮675,587,117.92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淮南恒升及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为上述合计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厦门锬潮的关联方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汇通”)为公司对厦门锬潮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与公司及相关各债权债务方签署《债务重组合同》,公司下属全资公司远泰投资承接892,941,026.30元债务并与信达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厦门锬潮受第三方委托承接信达资产部分债权合计为人民币3,618,793,803.32元(债务A包)并与信达资产进行债务重组。截至目前,上述重组债务剩余金额为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其中远泰投资剩余债务为人民币860,950,102.86元,厦门锬潮剩余应承担债务为人民币675,587,117.92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为上述重组后远泰投资和厦门锬潮所承但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61-235号、大塘街107-127号地段及129-143号地段房产项目(以下简称“雅鸣轩项目”)为远泰投资所承接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关于上述债务重组及相关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临2020-015号、临2020-016号)。

  截至目前,上述重组债务其中远泰投资未偿付债务为人民币860,950,102.86元,厦门锬潮承担的未偿付的债务为人民币675,587,117.92元。厦门锬潮拟为远泰投资上述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按照信达资产要求向信达资产收购远泰投资全部或部分债权。同时,信达资产及厦门锬潮要求淮南恒升及淮南粤泰为本次合计1,536,537,220.7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担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同意远泰投资向信达资产申请债务展期至2025年9月30日;2、同意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控股公司淮南粤泰为远泰投资上述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同意淮南恒升及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上述675,587,117.92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为厦门锬潮为上述合计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同意以公司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61-235号、大塘街107-127号地段及129-143号地段房产项目(以下简称“雅鸣轩项目”)为远泰投资上述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厦门锬潮的关联方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对厦门锬潮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淮南粤泰80%股权,持有淮南恒升2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淮南粤泰的股东权益为-27,783,364.12元,淮南恒升2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5,431,667.89元。经公司估算,上述提供担保股权的初步估值约为53,237,000元人民币左右。

  远泰投资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悦泉路亿城一街69号;

  法定代表人:殷俪偲;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03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远泰投资截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13,728,154.9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63,732,317.78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9,995,837.21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045.68元。

  公司持有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远泰投资的100%股权。

  2、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MGG192;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66号宝业大厦1707之三;

  法定代表人:黄共镀;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年03月17日至2070年03月16日;

  经营范围:服装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鞋帽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文化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钟表、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弩);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互联网销售。

  厦门锬潮共2名自然人股东,黄共镀持有其95%的股份,王桂燕持有其5%的股份。

  厦门锬潮截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0,000,08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0,000,081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37,623.7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6,774.04元。

  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30293444XG;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66号宝业大厦1707之一;

  法定代表人:王桂清;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4-07-18到2034-07-17;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贸易代理;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建材批发;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农牧产品批发;蔬菜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宝汇通共2名自然人股东,王桂清持有其85%的股份,陈添枝持有其15%的股份。

  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宝汇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0,600,019.5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957,094.14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642,925.45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42.03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淮南恒升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一)保证范围

  保证人愿意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债权人)与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履行原《债务重组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保证期间

  本补充协议所对应债权的保证期间分期计算,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调整至自本补充协议项下各期债务到期之日起算,并均至本补充协议项下调整后的偿还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如债务人(被担保人)违反原《债务重组合同》或本补充协议或法律的规定,而债权人选择还款期限提前、取消展期或延期的,保证期间随之调整,调整后的保证期间为提前、取消展期或延期通知重新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自愿对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或相关债务人在《承诺函》(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向信达资产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自愿对《承诺函》项下标的资产包A资产整合期间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各期资产整合补偿金及因逾期支付资产整合补偿金而产生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本公司自愿对《承诺函》项下标的债权处置期满时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应按信达资产收购标的债权的收购价款余额及相应补偿金之和向信达资产收购债权的义务无条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自愿为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不履行以上收购义务产生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无条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自愿为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因不履行以上收购义务信达资产自行处置债权后,信达资产仍未回收的收购价格余款、相应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的差额无条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四)本公司自愿对相关交易方基于《承诺函》及交易文件与信达资产签署的《债务重组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及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愿与信达资产签署相应的《债务重组保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涉及对远泰投资和厦门锬潮的担保,对远泰投资的担保是公司及远泰投资的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的担保事项。

  对厦门锬潮的担保资产仅限于淮南粤泰及淮南恒升,厦门锬潮为上述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按照信达资产要求向信达资产收购远泰投资全部或部分债权。且,宝汇通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进行反担保,因此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上市公司恢复流动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4,453,826.42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5,587,117.9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0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8,866,708.5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担保累计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事宜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0-87372621)。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

  邮编:510600 电话:020-87372621

  传真:020-87372621

  联系人:徐广晋、柯依

  (四)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17日9:30至17:00,2022年10月18日9:30—12:00。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网络投票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2年10月1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6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9月29日,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波先生简历如下:

  张波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要工作经历:就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购重组工作。曾任职柬城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副总监。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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