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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后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12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86)。

  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0.94元/股(含)。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25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购买的最高价为8.92元/股、最低价为8.3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0,006,917.86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291,600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2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8.3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765.86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9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104,520份,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4月1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949,444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7.56%。截止2022年9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8,483,856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76.4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17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8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出具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28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116人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2022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949,444股。

  3、董事和高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股票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8,483,856股,共募集资金64,053,112.8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743,803,027股变更为1,745,752,471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40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维维、周雨翔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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