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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A股股份进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2-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57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即不低于43,632,784股(含)且不超过87,265,568股(含),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3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报告书》。

  另,鉴于公司202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22年8月26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3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2年5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2.2022年6月2日、7月5日、8月3日、9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2年10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7,265,5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726,556,821股的1.0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9.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35,989,669.3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预计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5个月内,均符合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按本次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时间、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2022年5月24日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9,800,000股(即2022年7月29日-8月4日期间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23,263,578股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7,265,525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上述用途,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注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八、本次回购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该计划。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已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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