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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娥女士

  6、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406,29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73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805,657,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4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600,636,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3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刘朝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406,225,00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247,19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4%。

  1.2选举陆箴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406,225,10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247,29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6,044,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248,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066,9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3%;反对248,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俊辉、孙磊

  3、结论意见: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60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总经理张巍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张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公司子公司珠海横琴极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国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职务。本次辞职后,张巍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巍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张巍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长刘朝东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陆箴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63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赵翠英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赵翠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6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下午16: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李娥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刘朝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长刘朝东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箴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陆箴侃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总经理陆箴侃先生简历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总经理陆箴侃先生简历

  陆箴侃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现任江西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陆箴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董事、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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