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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1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7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丰山科技”),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未来业务规划所需,将位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拟划转资产在2022年 8 月 31 日账面价值约为 9.27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议案》;

  同意将“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并由其继续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抵押人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与备案,最终取得批准与备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未来业务规划所需,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波

  5、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肥料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和纸板容器 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出资情况:持股比例100%。

  上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系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业务规划所需,以该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整合相关业务板块,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与备案,最终取得批准与备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划转资产范围:公司拟将位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含农药登记证等生产资质)及与其相关的政府补助、债权债务按账面价值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 划转资产价值:拟划转资产在2022年8月31日账面价值约为9.27亿元。由于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相关资产的过户,其划转时间和完成过户时间无法确定,因此实际划转资产的基准日账面价值与2022年8月31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终划转资产金额以实际划转资产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准。公司与农药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将变更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人员安置将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进行。

  ● 风险提示:

  1、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安全环保等相关行政许可和生产资质需获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能否完成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相关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加强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防范资产划转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确保相关资产划转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鉴于公司目前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新设的全资子公司需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后方可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预计为25%,将增加公司在2023年的税负并可能对2023年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一、本次资产划转概述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未来业务规划所需,拟将位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丰山科技”),拟划转资产在2022年 8 月 31 日账面价值约为9.27亿元。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本次资产划转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位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以及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含农药登记证等生产资质)及与其相关的政府补助、债权债务按账面价值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

  上述拟划转资产在2022年8月31日账面价值约为9.27亿元。由于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相关资产的过户,其划转时间和完成过户时间无法确定,因此实际划转资产的基准日账面价值与2022年8月31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终划转资产金额以实际划转资产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准。公司与农药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将变更至丰山科技,人员安置将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进行。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前述抵押的资产中有部分系位于公司在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以及上海分公司,本次将一并划转至丰山科技,相应的担保义务将由丰山科技继续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公告》。

  三、本次资产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未来业务规划所需,拟将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其中公司上海分公司主要承担公司研发的相关职能与生产经营密不可分,故此次一并划转至丰山科技,有利于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公司本次资产划转可以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实现集团化管控。

  四、本次资产划转可能面对的风险

  1、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安全环保等相关行政许可和生产资质需获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能否完成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相关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加强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防范资产划转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确保相关资产划转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鉴于公司目前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新设的全资子公司需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后方可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预计为25%,将增加公司在2023年的税负并可能对2023年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5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

  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公开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3号文同意,公司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丰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49”。

  二、可转债发行担保情况

  (一)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自有资产包括土地、房产、设备等,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抵押物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2]第107号),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抵押资产评估值为64,123.5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抵押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三、 本次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将位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全部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丰山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资产中有部分系位于公司在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此次将一并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相应的担保义务将由丰山科技继续承担。

  (二)变更范围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的资产范围中,本次划转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资产并由其继续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资产评估价值系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抵押物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2]第107号)。

  四、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依据公司将相关资产划转至新设全资子公司丰山科技的决定,实际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的担保物资产范围以及相应的资产评估值未发生变化,相关资产划转后将由丰山科技继续以相关资产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综上所述,本次担保事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及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抵押人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6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召开“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9: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0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0月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 2),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月27日 16: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7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现场登记); 2022年10月27日16:00前(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

  收件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丰山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8869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山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丰山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简称:丰山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700吨精喹禾灵原药及1083吨副产品氯化钾生产线技改、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 本次实施主体变更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9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将位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基地、上海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全部划转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丰山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鉴于“年产1700吨精喹禾灵原药及1083吨副产品氯化钾生产线技改、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均位于公司在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生产基地,此次将一并划入丰山科技,故将前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丰山科技。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是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除变更实施主体外,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方向、投资内容、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等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业务规划的必要调整,利于规范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的规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投资效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系根据公司实际规划发展所需,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效益产生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丰山集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不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7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8日

  至2022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4日-27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8869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8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7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系根据公司实际规划发展所需,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效益产生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丰山转债”部分担保物划转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继续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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