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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金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2年10月13日接到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张金剑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张金剑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张金剑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2022年10月13日,张金剑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0,000股,增持均价3.12元/股,增持金额合计49.92万元。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张金剑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张金剑先生此次增持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属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属于增持或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亦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浙江爱康未来一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一号”)、杭州爱康未来二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二号”)以及杭州爱康未来三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三号”)于2022年7月4日签署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未来一号、未来二号以及未来三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241,653,7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9%。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4.05元/股(不低于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爱康科技收盘价的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截至目前,爱康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转让给未来一号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爱康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转让给未来二号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2年8月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明细如下:

  

  公司近日收到爱康实业的通知,获悉爱康实业与未来一号、未来二号的股份转让已经完成,爱康实业与未来三号重新签署了三份《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协议二”和“协议三”,合称“本协议”),协议一于2022年10月12日签署,爱康实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未来三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593,1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协议二于2022年10月13日签署,爱康实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未来三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593,1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协议三于2022年10月13日签署,爱康实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未来三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467,58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爱康实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未来三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89,653,7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3.50元/股(不低于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爱康科技收盘价的90%)。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爱康实业与未来三号于2022年7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时作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爱康实业与未来三号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最终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爱康实业持有公司62,980,7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其一致行动人邹承慧先生持有公司121,846,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2%,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持有公司2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未来一号持有公司6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未来二号持有公司100,115,1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未来三号持有公司89,653,7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64,595,9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以上数据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

  二、股份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公司名称: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北侧1幢203室

  法定代表人:陈中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990947056

  经营范围:金属模具的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LED照明设备组装及相关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能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能源领域内的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办公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财税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珠宝首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张家港新爱康新能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99%,刘鹏持股0.01%。实际控制人为邹承慧先生。

  2、受让方

  公司名称:杭州爱康未来三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1幢901-6室

  法定代表人:邹晓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5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BM3ADF6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张家港新爱康新能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浙江爱康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实际控制人为邹承慧先生。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杭州爱康未来三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一)股份转让与受让

  转让方向受让方分别转让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23,593,1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53%)、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23,593,1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53%)以及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42,467,58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95%)。

  (二)股份转让价格及其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0元/股。受让方应向转让方分别支付人民币82,575,867.50元(大写:捌仟贰佰伍拾柒万伍仟捌佰陆拾柒元伍角)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82,575,867.50元(大写:捌仟贰佰伍拾柒万伍仟捌佰陆拾柒元伍角)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及人民币148,636,561.50元(大写:壹亿肆仟捌佰陆拾叁万陆仟伍佰陆拾壹元伍角)的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或分次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标的股份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将自动进行相应调整,以使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比例及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

  (三)过渡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享有相关权益、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在过渡期内,转让方应及时将有关对上市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受让方。

  (四)保密

  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所涉及股份转让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须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本协议双方以外的其他人披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信息。对于本协议及有关本协议的任何文件,双方应谨慎保管。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的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属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属于增持或减持行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亦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爱康实业与未来三号签署的《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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