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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9月28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被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人买卖豫园股份股票的情况

  

  上述交易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其二级市场竞价增持的公司股份提示性公告》(临2022-057)、2022年10月1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此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自然人买卖豫园股份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23,403,9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30%。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后,复地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137,168,06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604,27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93%。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586,490,670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2.52%。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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