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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达成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8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6人。

  ● 本次可解锁股票数量:6,117,36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0.77%。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自2022年10月24日起可上市流通。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的206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6,117,36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股本的0.7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3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08万份股票期权、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0月22日,因此自2022年10月22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自2022年10月24日起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1、授予日:2021年9月17日

  2、解除限售数量:6,117,360股

  3、解除限售人数:206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自2022年10月24日起可上市流通。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117,360股。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9月23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调整行权价格事项无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但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告、通知债权人、股份注销登记、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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