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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 投资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2022-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依据协议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豫兴禾”)将在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将注册地迁到邛崃市,并整体搬迁至邛崃市天府现代种业园。

  2、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10月18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及控股子公司天豫兴禾与邛崃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三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天豫兴禾在邛崃市投资建设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事宜达成合作。

  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依据决策权限履行了公司经理办公会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1、邛崃市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邛崃市人民政府与丰乐种业及天豫兴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RDN16H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6栋B座3楼

  法定代表人:戴登安

  注册资本:1686.36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谷物、豆类、蔬菜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豫兴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天豫兴禾35.58%股权。

  天豫兴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邛崃市人民政府

  乙方: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以生物育种为核心,建成植物基因超进化系统,重点搭建基因超进化平台、遗传转化服务平台、生物信息应用平台、分子生物学平台等应用平台,为能快速、精准、高效地培育出具有独特性状的植物新品种开辟新路径,同时为国内外种业公司提供技术和产品服务。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约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依法依规协调天府现代种业园物业的所有权人向丙方出租天府现代种业园实验室1200平方米、农创工坊办公室450平方米、高标准智能温室310平方米作为办公、科研场所;协助丙方签署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天府现代种业园农用地70亩,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区建设。

  甲方依法依规依约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协助丙方获取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扶持政策,并协助办理相关补贴、优惠、政策申报手续;协助丙方申报国家及各级政府农业及科技相关项目,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对丙方符合邛崃市出台的相关人才政策的情形,甲方按相关规定给予丙方扶持。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作为丙方的控股股东,同意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在12个月内将注册地址由青羊区迁到邛崃市,并督促丙方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同意丙方在邛崃市开展植物分子育种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业务,并积极督促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严格履行义务。

  4、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在三方签订本协议之后12个月内将丙方的注册地址由青羊区迁到邛崃市,并确保经济数据统计及税收解缴关系均在邛崃市,因丙方现工商注册地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不同意丙方迁址或拖延为丙方办理迁址导致不能按时完成迁址的可另行协商迁址时间;丙方承诺,丙方在邛崃市的正常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自丙方迁址到邛崃市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丙方保证其工商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及经济统计数据不得撤离邛崃市,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因不可抗力造成丙方提前撤离的情形除外。

  (二)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

  甲方:邛崃市人民政府

  乙方: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签订的《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就甲方给予丙方产业扶持政策相关事宜达成补充条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且乙方、丙方严格按《投资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为支持丙方产业发展,甲方对丙方给予产业扶持和人才奖励支持。

  (三)违约责任

  1、若丙方违反《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丙方应履行的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向丙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不再向丙方提供补充协议约定的所有产业扶持、奖励、补贴。丙方已经享受的,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6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甲方。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直接损失的,由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若因甲方的原因,致甲方违反《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甲方义务及保证事项,或者未及时或足额兑现扶持、奖励、补贴(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双方协商一致除外),在丙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甲方未予以纠正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甲方已兑现的扶持、奖励、补贴(如有),丙方有权不予退还。由此给丙方或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甲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公司利用平台资源,更好地促进天豫兴禾发展。

  邛崃市天府现代种业园是全国率先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种业园区、四川省“1+1+N”现代种业发展格局的核心园区,园区围绕种业全产业链构建创新链,着力打造品种--产品--品牌全产业链体系,已吸引多家种业领军型企业和科创型种业企业入驻,与国家、省、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形成战略合作,形成聚焦农作物新品种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种业科技成果供需对接的良好平台。天豫兴禾入驻园区,将更好更快的融入农业科技产业链条,并利用其高科技属性获取更大的关注与支持,不断提升影响力,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2、有利于改善天豫兴禾科研环境,满足研发工作需要。

  天豫兴禾现在位于成都市青羊区的办公场所为租用,实验室及办公空间狭小,且青羊区周边没有试验用地。随着企业不断发展,科研项目日益增多,已无法满足生产经营及科研工作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天府现代种业园正在建设的实验大楼可供天豫兴禾办公使用,同时园区可提供独立温室和优良耕地,利于天豫兴禾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开展抗性验证实验、转化应用中间实验等工作,从而提高研发工作效率。

  3、有利于天豫兴禾聚集科研人才。

  天豫兴禾入驻天府种业园区,将获得邛崃市政府相关产业扶持和人才奖励政策,有利于聚集科研人才和加快推进科研创新工作,促进公司整体科研实力的提升。

  4、天豫兴禾的整体搬迁及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本年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在具体实施时,存在因政策性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迁址,项目及其他业务延期开展的风险。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本次协议中所列天豫兴禾享有的产业扶持和人才奖励等政策可能存在变更或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邛崃市人民政府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

  2、《邛崃市人民政府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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