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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8,364,3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12,105,046股,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印发的《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442,666,667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590,221,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90,599,39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3.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622,26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6.8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1名,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50,469,3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3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2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8,364,3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50%;除战略配售股份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19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12,105,0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8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50,469,3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3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1、股东诚辉国际有限公司、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Limited、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方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VV Cleantech (HK)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里逊”)相关承诺:

  “艾里逊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计算,艾里逊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权天津”)相关承诺:

  “一汽股权天津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计算,一汽投资天津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

  3、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

  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相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50,469,346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59.3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Limited曾用名: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精进电动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精进电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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