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同时,鉴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该16名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2.81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事宜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位于盐田区大梅沙盐坝高速以北的J402-0349号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并共同出资在该地块上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上述事宜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签署建筑物出让合同书的公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
3、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与Illumina签署了和解协议,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根据协议条款,双方不再对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和特拉华州地区法院的诉讼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基于此,Illumina应向公司子公司CG US支付3.25亿美元的净赔偿费;截至本报告期末,CG US已收到该净赔偿费。
4、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基于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按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金,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2,445,113.23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36,470.58元。公司基于存货管理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将不良品仓的临效期试剂和返工的仪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36,076,001.34元。公司2022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共计59,057,585.15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9,057,585.15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丽慧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丽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丽慧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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