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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安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了1年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1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业务。

  本基金将自2022年10月24日起开放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投资人多次购买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1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可申请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为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 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联系人:谢伯恩

  4.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购赎回费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自2022年1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字样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最短持有期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投资于其它基金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业绩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政策风险、交易型基金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等)、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1个公历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因而投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及货币市场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关于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2年10月21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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