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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4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1)。因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第2.04项议案漏填候选人姓名,现更正如下: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格中议案2.04相应更正为“选举于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现予以更正补充。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2年10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8号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4日

  至2022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4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6月24日至本公告日,共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7,265,018.54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6月24日至本公告日,共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7,265,018.54元,占公司2021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07%。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相关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类别科目。

  公司2022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2年利润会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3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嘉瑞”)持有公司32,8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中嘉瑞本次股份质押股数为 1,4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25,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67%,占公司总股本的6.3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获悉公司股东中嘉瑞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注:最终质押期限截止时间以中嘉瑞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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