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赵之光先生、任富增先生、王孝春先生、李后群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进行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进行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宝明精工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赣州宝明增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宝明精工增资
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宝明精工的股权结构,宝明精工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赣州宝明增资
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进行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宝明精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春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536340973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销售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背光源、触摸屏、高精密仪器、无线移动通信终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前后股权对比:
单位:人民币万元
9、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100.00%股权,宝明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宝明精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赣州宝明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1号1#厂房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MA380YG2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增资前后股权对比:
单位:人民币万元
9、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100.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精工100%股权,赣州宝明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赣州宝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上述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宝明精工仍是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赣州宝明仍是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和宝明精工以债转股方式对赣州宝明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后,宝明精工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和宝明精工以债转股方式对赣州宝明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后,宝明精工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2年11月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
7、邮政邮编:516083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11月3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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