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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2-06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2龙盛SCP001”,代码“012280442”),发行规模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67日,计息方式:零息利率,兑付日:2022年10月21日,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为2.7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已兑付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币305,925,205.48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2-06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海通程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实际为上海通程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1.81亿元,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为上海通程提供担保,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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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控股子公司上海通程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保证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上海通程另一股东上海福源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

  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实际为上海通程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1.81亿元,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周波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模具、检具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从事汽车悬架系统技术、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钢材销售。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持有上海通程70%的股权,即间接持有该公司52.50%的股权。上海通程另一股东为上海福源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

  上海通程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关于上海通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主合同:民生银行与主合同债务人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2200000106619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3、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4、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2日(皆含本日)。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上海通程虽出现亏损,但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基于业务操作便利,金融机构一般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上海福源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体现公平、对等,上海通程股东会同意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向公司支付担保费。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8.72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9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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