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老板电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陈元志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任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老板电器2022年三季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老板电器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老板电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老板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2-049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R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40.47%,主要系本期用应收票据结算的工程业务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47.21%,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比年初增加361.96%,主要系本期用于租赁的房地产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54.73%,主要系地产开发商抵房及购买固定资产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23.32%,主要系子公司金帝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6.17%,主要系上年的员工工资及奖金支付完毕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85.53%,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2-048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老板电器”)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老板电器2022年三季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老板电器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何元福、陈元志、俞列明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2-050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老板电器”)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老板电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老板电器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老板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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