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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49%股权/股份,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5号)。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需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进一步落实,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于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605号)。目前相关情况均已落实,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9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事项。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3605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能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08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

  为公司开立的银行保函部分撤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开立银行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就公司涉及的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项担保诉讼案件可能造成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等损失,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已为公司向银行开立了1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和1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陆拾柒万元(2份合计金额不超过9,867万元)的不可撤销之银行保函,具体情况请查阅前述公告。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舜元企管发来的《通知函》,鉴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公司所涉的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伟钦之借款纠纷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且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舜元企管已向银行申请撤销该案件所对应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陆拾柒万元的银行保函。目前,该撤销申请已获得银行同意,该银行保函已经撤销。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09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盈方微,证券代码:000670)已于2022年10月20日、10月21日、10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经公司自查并通过致函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舜元企管发来的《通知函》,针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舜元企管已向银行申请撤销公司所涉相关诉讼案件所对应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陆拾柒万元的银行保函,具体情况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除前期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外,公司和舜元企管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3605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具体情况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6、舜元企管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应需披露业绩预告而未予以披露的情况;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将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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