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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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