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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57

  

  公司5%以上股东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出具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2日,财信精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65.43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财信精信持有公司股份6,03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财信精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2、财信精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财信精信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5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暨减持股份超过1%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公司股东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4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1,206,017,542 股的 3.00%(即不超过36,180,526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财信精信出具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关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信精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2日,财信精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65.43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财信精信持有公司股份6,03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财信精信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财信精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财信精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财信精信向公司呈交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关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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