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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4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1,291,600股,持股比例为0.65%。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相关事宜

  2019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60公告),公司详细披露了控股子公司西藏诺德、诺德租赁与沃特玛、坚瑞沃能的基本情况、具体债权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70),公司披露了对破产重整进展、重整计划主要情况、公司应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8年度对与沃特玛及坚瑞沃能的应收账款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诺德租赁通过售后回租方式持有电动大巴车租赁物的权证,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通过该项委托租赁业务公司开展加强了对坚瑞沃能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的保全措施。鉴于沃特玛及坚瑞沃能宣告破产重整,2019年度,公司与沃特玛相关的应收款项扣除保证金和破产重整的相关方承诺的12%偿付率后,已全额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2019年利润因此受到相应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积极努力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60、临2019-070公告)

  2022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沃特玛管理人的《债权审查通知书》,认定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2022年6月16日,向沃特玛管理人提交了《债权审核结果异议书》。2022年7月1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的复核结果,确认本金为60,954,302.42元,利息或滞纳金为8,570,061.4元,其他债权金额为1,219,086.05元,债权总额:70,743,449.87元。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的相关事宜

  2022年7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诺德与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森投资”)、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投资”)在江苏省苏州市签订《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5%股份购买事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西藏诺德拟收购道森投资及科创投资持有的道森股份5%的股份,本协议已经2022年7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109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三)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完成的相关事宜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后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86公告)

  2022年6月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3,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54元/股,最低价为10.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28,199.00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91公告)

  2022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0.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107公告)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2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为11.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9.18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100,000,765.8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141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2022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55元/股调整为7.4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62元/股调整为10.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106公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8,483,85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139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耀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4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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